为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2023年起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房买卖新版合同。新版合同在房屋销售和推广环节对原有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大变化:
一、强化销售信息透明度。新版合同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合同中公示项目的土地性质、规划用途、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等关键信息,并要求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同步展示。同时,要求销售人员在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如夸大配套设施、虚构教育资源等。
二、规范销售代理行为。针对部分中介机构在房屋推广中存在的捆绑销售、加价收费等问题,新版合同新增了销售代理机构备案及责任条款,明确代理机构须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合同中载明代理权限及服务费用标准。若代理方违规操作,开发企业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细化交付标准与违约责任。新版合同对房屋交付条件作出更严格规定,要求开发企业交付房屋时必须完成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手续,并明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完成时间。若逾期交付,违约金计算标准由原每日万分之一提高至万分之一点五,且买方可选择解除合同。
四、完善广告承诺约束机制。针对销售推广中常见的“广告承诺不兑现”问题,新版合同要求开发企业将售楼广告、宣传资料中明确的学区、交通、环境等具体承诺列为合同附件,若未实现则视为违约,买方可主张赔偿。
五、增设购房资金监管条款。为防范交易风险,新版合同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存入监管账户,并约定资金拨付节点与工程进度挂钩。销售过程中不得要求购房者将款项转入非监管账户,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业内专家表示,新版合同通过细化销售推广环节的权责边界,有效遏制了“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乱象。建议购房者签约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关注附件中的承诺说明,必要时可寻求律师协助审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同步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新规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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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9 02:00:55